「善惡有報」始終是宇宙永恆不變的規律。做惡者難以避免天網恢恢,播種善念的種子的人必有福報。
清朝紀曉嵐《閱微草堂筆記》記載了很多有趣的故事。
紀曉嵐的父親姚安公,曾經見過房師(同考官)陳石生身邊的長隨人員,他自稱是山東人,姓朱名文。可是,後來又在高淳縣縣令梁潤堂的家裡見過他,這次朱文改稱自己是河南人李定。
梁潤堂很信任他,有許多事都交代他去辦。
當梁潤堂啟程敘職時,李定忽然罹患怪病,梁潤堂就把李定托給姚安公,等他病好了再自行前往任所。
但李定的兩個腳趾開始一寸一寸向上潰爛,一直爛到胸膈之間,直至爛透而死。慘苦至極!

他死後,姚安公命人查看他的箱囊行裝,從中發現了一本小冊子,用蠅頭小楷詳細記載他所跟隨過的十七位長官的隱私事例。
某位官員如何營私舞弊,某位官員如何貪贓枉法,在何時何地辦理何案,當時參與者為誰,旁觀者為誰,以及來往信件的內容,審理結案的檔案,都一一詳加記錄。
李定的同行裡,有知道他底細的人說:「他曾經用這種方法,威脅好幾位官員。李定的妻子本是某官員的侍婢,他拐騙之後,還公然寫下紙條言明此事,官員竟然不敢派人追查。如今他得這怪病死了,豈不是上天對他的懲罰?」
霍易書說,「這種人依人門戶,原來就是為了營私舞弊而來。這就像養鷹一樣,斷不能只怪牠會吃糧食,關鍵還在於主人如何駕馭牠。」
「如果喜愛牠的伶俐便捷,就把牠作為耳目心腹,加以重用,沒有不遭到反戈一擊的。這就等於將自己的把柄交到別人手裡,自己沒有不倒楣的。我認為這種人倒不足以責備;應該受責備的,反而是那十七位官員本人。」
姚安公說:「霍先生這話,還沒說到根本上。假如那十七位官員,絕沒有什麼隱私壞事,可以記錄,即使這種人天天背著一袋筆,也沒事可記!但這種人專扮心腹內鬼的角色,陰毒可恥,得這種怪病而死,確是天意,罪有應得!」
後悔化解冤枉
紀曉嵐的叔叔儀南公說,過去有王某、曾某二人,平時一向要好。但王某卻愛上曾某之妻,其人溫柔艷麗,便趁曾某被盜賊誣陷入獄的機會,暗中賄賂獄吏,把曾某折磨得死在監獄裡。

王某原打算托媒牽線,再娶曾妻,但曾某死後,王某突然良心發現,既害怕而又後悔,就不敢再存不好的念頭。他想為曾某做一場超度法事,來化解冤結,但又懷疑誦經拜懺有無靈驗?但最後還是覺得要為曾某做點好事。
於是他把曾某的父母、妻子接到自己家中,精誠奉養。
這樣過了幾年,就耗費了他家資的一半。曾某的父母心裡很過意不去,提出要把兒媳婦歸附王某,王某堅決辭謝,從此侍奉兩位老人愈加恭謹。
又過幾年,曾母病重,王某侍奉床前,送湯煎藥,衣不解帶。曾母臨終對王某說:「多年來蒙受您的大恩大德,下輩子該怎樣報答您呢?」
王某急忙跪下來,磕頭至流血,便把他當年如何謀害曾某的事,都一一如實地向曾家二老說了,並哀求曾母在黃泉之下見到曾某時,為他講情開脫,寬恕他往昔的罪惡。
曾母慨然應諾,曾父也寫了一張條子,揣在老伴的袖子裡,並對老伴說:「到陰間果然能見到兒子,把這張字條交給他。如果他再記恨舊怨,以後我到了黃泉,就讓他別來見我!」
曾母死後,王某為她營辦喪事,奔波勞碌身體疲憊,就坐在墳旁暫作歇息。
他剛閉眼,便進入朦朧,忽聽耳邊有人大聲說道:「你我之間的冤仇,就這樣化解了!但你還有個女兒,可別忘了呢!」
王某忽地驚醒,隨即明白這話中的意思,就把自己的女兒嫁予曾的兒子為妻,後來王某竟得以善終。
王某這人先前很狡黠,籌謀惡毒的手段準備搶走他人的妻子,還殺人害命。但是後來他也誠懇後悔、彌補錯誤,如此的深仇大恨尚且能化解,那麼世上就沒有什麼不可解的冤仇了。
只要知道自己的缺點,然後誠懇修養自己,改正過錯,沒有怨恨不能得到化解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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